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刻不容緩,作為亞洲領先金融機構之一,中信金控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, SDGs)與「巴黎氣候協定」(The Paris Agreement)精神,積極加入國際倡議,2020年4月簽署支持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」(Task Force on Climate-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, TCFD);旗下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於2019年簽署赤道原則(Equator Principles, EPs)、自願遵循聯合國「責任銀行原則」(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Banking, PRB),台灣人壽保險公司亦在同年導入「責任投資原則」(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,PRI)和「永續保險原則」(Principles for Sustainable Insurance,PSI),2020年公布金融同業中第一本經確信的PRI及PSI報告書,在日常營運中精進環境、社會及治理(Environmental, Social, Governance,簡稱ESG)三大面向之永續作為。此外,我們更於2020年成為臺灣首家簽署加入「碳會計金融合作夥伴關係」(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, PCAF)及「全球影響力投資聯盟」(Global Impact Investing Network, GIIN)的金融機構;2021年並成為PCAF亞太區域主席及全球核心小組成員,協助推動PCAF方法學並承諾3年內測量、揭露投融資組合的財務碳排放量。而透過加入GIIN,我們希望運用影響力評估管理工具,並以SDGs的貢獻度作為主要評量標準,以期更有效運用資金發揮金融業之正面影響力。
為求掌握永續脈動,中信金控也持續參加「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」、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」等組織所舉辦的相關座談會及研討會,以會員身分與同業交流分享企業永續推動經驗,並積極透過各管道與國際新知接軌。
我們亦積極投身參與國際經貿組織及公司治理相關社團,如中華公司治理協會、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等,期望藉由參與協會活動,與其他會員交流公司治理的實務經驗,並針對實務運作情形向主管機關提供建言,適度參與公共政策制定及發展。我們持續積極參與的主要經貿組織與扮演角色如下:
為落實環境永續理念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,中信金控訂定供應商管理原則,作為金控及各子公司篩選並管理供應商之原則及方向,明訂遴選供應商時,應考量是否符合人權保障、環境永續、行為準則及個資隱私保護等;針對供應商審查及供應商規範與管理,則透過基本要求、評核與稽核與風險鑑別與管理、溝通與改善四步驟進行落實: